由于NMFS在水產品上之執行HACCP之成效顯著,且在各方面漸成熟下,FDA決定將對國內及進口之水產品業者強制要求實施HACCP,于是在
1994年元月公布了強制水產品HACCP之實施草案,并且正式公布一年后才會正式實施,同時FDA也考慮將HACCP之應用更擴展到其它食品上(禽畜產品例外)。 1995年12月,FDA根據“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(HACCP)”的基本原則提出了水產品法規,FDA所提出的水產品法規確保了魚和魚制品的安全加工和進口。這些法規強調水產品加工過程中的某些關鍵性工作,要由受過HACCP培訓的人來完成,該人負責制定和修改HACCP計劃,并審查各項紀錄。
目前
美國FDA,農業部,Department
of Commerce,世界衛生組織(WHO),聯合國微生物規格委員會和美國國家科學院(NAS)皆極力推薦HACCP
為最有效的食品危害控制之方法。美國水產品的HACCP原則以被不少國家采納,其中包括加拿大,冰島,日本,泰國等。